2023年5月29日,红足一1世66814在307会议室召开2023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评定工作会议。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音坤以及委员会成员参加了此次学士学位授予评定会议,王芸主持此次会议。
首先,王芸对《滁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政〔2021〕17号)进行宣读,告知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要求,刘雨汇报了学院2023届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专业核心课程重考或重修情况、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情况以及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及解除处分等情况。
随后,各委员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再次严格审议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议,一致同意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音坤在总结讲话中对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再次强调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重要性,要求充分发挥学位论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学位授予审核、审定工作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的原则,切实增强学生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敬畏,同时加强教育教学过程性管理,确保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质量。(通讯员:张晓洁,初审:刘雨)
终审人:音坤